主页 > 新闻动态 > 产学项目 >

产学项目
关于2109年教育部第二批项目评审通知

 各有关高校:
    目前,2019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已经结束,根据项目流程,进入企业评审阶段。为规范企业项目评审,保障校企双方权益,提高项目合作质量,根据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对评审的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:
1.我司根据项目指南约定,制定项目评审流程和评审细则,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,严肃评审程序,评审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示。
2.我司会做好高校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。除项目研究内容、研究计划、预期成果等,会重点审查以下内容:平台中的“申报题目”及“项目负责人”是否与申报书一致,项目负责人仅允许为一人;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是否均已签字;申报书所盖公章是否为高校校级项目主管部门公章,校级主管部门一般为教务处、本科生院、科技处等,如有特殊情况,我司会与高校仔细核对。
3.项目评审结果会如实反映在平台中,也会在我司官网公布。收到的每个项目申请,我司均会给出明确的“通过”或“驳回”意见。
4.我司会于4月10日17点前在平台中完成项目审核工作,并提交项目立项报告。
6.评审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,我司会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合作协议签署事宜。协议会明确项目内容、资助形式及时间、预期成果、项目周期及验收标准等。签署后的项目合作协议,由项目负责人最晚于5月10日17点前上传至项目平台。
其他未尽事宜,以《管理办法》规定为准。



分享到 
返回列表
top

联系我们contact usMore

青岛
  •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北路33号
  • 0532-84851621
  • qdhaidecheng@163.com
北京
  • 北京市海淀区林枫二路
  • 010-59458706
  • fxianyuan@163.com
全国免费服务热线

400 885 8212

技术支持:西太科技

2014-2023版权©海德诚 Power by DedeCms鲁ICP备14025702号
× 扫一扫,关注我们